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9 08:43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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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镇江市局在省局党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提振精气神、提升执行力”主题活动为契机,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部署,提升法治能力,为镇江税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领导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要求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做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二是全员普遍学。深入开展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主题活动,组织全员参加“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知识竞赛活动,以考促学,在税务干部中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
三是结合实际学。坚持将党建工作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强化党建工作对税收法治工作的引领、指导作用。
(二)履职尽责,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征收纪律,做到依法征收、依法减免、依法缓税、依法退税,努力提高收入质量。2021年,全市累计组织税费收入660.96亿元,其中税收收入465.9亿,社会保险费收入172.4亿元,其他非税收入22.66亿元。
二是落实落细税费优惠政策。明确2021年减税降费工作任务,每季度召开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例会,研究工作重点,明确执行口径。市政府召开全市减税降费工作推进会,推动解决工作的短板和问题。定期提取疑点数据,提醒纳税人准确享受。分析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受到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梳理、编列减税降费政策共计104件形成《减税降费政策汇编》。
三是稳步推进新征管体制改革。凝聚共识,全市开展了48次征管改革专题培训。抽调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组建专班,起草方案、梳理任务,高质量推进改革工作。将句容局作为先试先行示范点,带动全面推进。目前,新征管体制改革成效初显:初步构建了“专业纳服机构主导、延伸点补充,税费并重、线上线下融通、一体通办”的管理体制以及“一口进、一口出”运行机制;市局建立了“1+N”监管团队并实现规范化管理,实现各税费种、专业事项主管部门向扁平化、专业化、实体化监管职能转型。
四是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定提升营商环境20条措施,开展税收营商环境“百日竞赛”活动,目前,增值税申报时长压减至43.61分钟,留抵退税时长压减至1.51分钟;窗口平均办理时长、纳税人平均等候时长下降幅度在全省最大。推进“镇合意”品牌建设,邀请110名税费服务体验师对纳税服务进行全方位“沉浸式”体验35场次,共收集体验师需求建议153条,发出整改要求89份,改进便民服务措施106项。“需求导向”成果凸显,相关做法得到总局领导的批示肯定。
(三)完善机制,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强化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2021年未制定税务规范性文件。有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相继开展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长江流域保护、与《优化营商环境》不符、外商投资法规规章以及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专项清理,未发现需要废止或修改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二是规范开展税费政策确定性工作。严格落实省局《税费政策确定性管理办法(试行)》,按程序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请省局确定。全年共上报省局2条政策确定性问题。
三是做好涉税文件的审查。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涉税文件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建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税收政策支持。
(四)优化制度,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重大决策,印发党委工作规则,修订市局工作规则,明确重大决策事项的程序、要求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严格履行重大决策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程序落到实处。在规范性文件制定上,公开向纳税人、行业协会等征求意见建议,并经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后方可提交集体审议。在重大支出上,依托系统公职律师、内外部法律顾问等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全年完成44份合同的审查。
(五)依法行政,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规范辅助人员管理。落实省局规范辅助人员管理的通知,实地走访调研辅助人员的管理现状,参加调研座谈会。进一步明确规范审批、决定等事项的权限、程序等要求,全面分析梳理办税服务场所辅助人员配置和工作量情况,落实工作措施。
二是组织执法资格考试。购买学习复议资料,组织参考人员参加11次模拟测试,对模拟测试的成绩进行分析、通报,共发布了5次通报。抓紧冲刺阶段,组织参考人员集中脱产复习备考。2021年全市实际参考55人,1人未通过,通过率为98.18%,全省排名第5。
三是落实 “三项制度”。调研梳理 “三项制度”落实中的问题,及时更新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发布《音像平台使用指引》、《执法记录仪使用说明》,配置音像平台权限,规范执法音像资料的记录和保存。推行说理式文书,规范案卷文书的制作,全面推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落实。
四是推行“首违不罚”制度。总局“首违不罚”事项清单下发后,组织研究对比,明确执行口径,强调适用范围和管理要求。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共进行了13159件首违不罚。对处罚疑点数据进行自查与整改,推动行政处罚的不断规范。
五是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做好风险应对工作。2021年共完成总局政策落实分析任务核实工作5060户次,完成省局指令性任务1412户,增值税发票快反任务7户,发票受托协查任务2573起,自然人异议申诉4003户次。实施重点税源检查、成品油零售企业等案件检查工作,2021年共立案286件,查补税款6691万元。加大打击虚开骗税及护航发票电子化专项任务工作力度,共立案定性虚开发票1206份,涉案金额9934.58万元,挽回税款损失1346.06万元。
(六)保障权利,做好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
一是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修订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报省局批准后实施。对提请的重大税务案件及时开展审理,对结存的案件进行梳理提出建议,保质保量的完成重案审理工作。全年,接到新提请审理的重大案件19件,审结18件,涉及税款3221.72万元。
二是办理行政复议应诉。依法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年共收到6起复议申请,办结了3起。在行政应诉上,全年市局共办理3起行政诉讼,均胜诉。针对全市首起社保费诉讼案件,市局与基层局共同应对,取得了胜诉。
(七)监督权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有序开展数据核查。全市核查疑点数据4.77万条,完成补退税2000余万元。抓好增值税发票内部快反工作,完成24批次140条核查任务,有问题89条,移送风险管理局2条。对6家单位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试点开展实地督导,通过内控平台核查专票电子化内部风险疑点215条,内控岗办结率99.5%。按季开展政策落实风险督导,核查160户数据,发现问题46户次。
二是持续纠正执法过错。通过内控平台提取50项4725条疑点数据开展专项执法督察,发现问题21类,补退税350余万元。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
三是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熟练掌握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要求,提高工作能力。及时准确地在税务网站公开年度报告和政务公开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文书的格式和用语等,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八)注重研发,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是建设“智慧镇江税务”。完成1000多个通用指标的本地数据验证,向省局上报问题和建议116个。结合我市特点,新增“产业强市”模块,密切跟踪重点产业链运行和重大项目投入与产出情况,探索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的深层次应用。
二是实现数据需求快速响应服务。提供各类查询数据7087.99万条,其中为市局机关提供6972.93万条,为各辖市区局提供89.30万条,为政府22个部门单位提供25.76万条。
三是研发数据超市。抽调业务骨干组建数据推广应用团队,历时近2个月成功研发数据产品超市,目前上架44个数据产品。多次开展BIEE推广使用培训,重点解决“数据在哪里、数据怎么用”的问题。
(九)精诚共治,完善协调联动机制
一是强化与中院的破产处置协作机制。认真落实《关于做好企业破产处置涉税事项办理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参加镇江市“保障破产管理人依法履职与优化营商环境”专题论坛,有效解决破产工作中的问题,梳理近两年的企业破产涉税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典型案例,加速推动破产进程。
二是强化与检察院的协调合作。配合做好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工作,推荐5名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税务干部成为第三方监督评估人才库成员。目前已参与办理2起评估工作,得到了市检察院的认可和肯定。
(十)提升意识,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健全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机制。调整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落实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坚持会前学法制度,不断提升法治意识与法治水平。
二是加强公职律师的培养。严格条件与程序选聘新一批的公职律师共13名,目前全系统共有21名公职律师。继续与社会律所结对,提升公职律师的能力与水平。对公职律师的培养与管理现状进行调研,参加全省律协工作座谈会,介绍我局公职律师工作的经验和体会。
三是有序组织全员培训。有效运用线下讲座、线上平台等形式,组织税务干部学习,扎实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2021年组织了党史学习教育、定期业务测试、全员学习以及大比武等活动,通过竞赛评选出7名“专业骨干”和37名“岗位能手”,在全省纳服大比武中取得了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税收工作的法治基础有待进一步夯实,执法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内控机制以及执法监督的手段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法业务能力与法治税务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税务干部的规范执法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税法宣传的形式和手段需进一步丰富。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规范执法,着力夯实基础
1、规范行政许可、处罚行为。按照时限和程序完成行政许可工作,确保行政许可“零超时”。切实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首违不罚”清单,持续推动“同事同罚、公平公正”。核实、纠正疑点数据,做到宽严相济、罚当其责。
2、规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严格按照标准审理案件,密切关注证据的合法性和关联性,理顺案卷材料逻辑关系,切实履行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探索对成员单位提供意见的时效性制约,提升案件审理的效率。
3、继续规范管理执法辅助人员。严格落实省局规范辅助人员管理的规定,推进执法主辅岗制度,从着装、岗位配置、权限设置、审核台账等方面不断强化执法辅助人员的规范管理。
4、积极做好政策确定性工作。严格按照规定对基层执行有疑难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倾向性意见及时上报省局,实现同一政策执行口径的统一。
5、高质量完成政策反馈。多渠道收集税费政策执行过程中的重点、难点和堵点,研究后上报省局,为上级税务机关完善政策提供建议。
(二)精确执法、切实提升质效
6、推动减税降费工作。谋划2022年减税降费工作重点,严格落实各项政策,加大实施力度。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运行机制,召开季度例会,研究问题,增强税费政策的统一性、确定性和可操作性。推进政策落实风险应对,化解风险隐患,促进政策有效落地。
7、持续深化“三项制度”建设。注重对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日常指导和监管,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优化改进执法方式,切实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8、突出做好法制审核工作。突出法制审核的职能,切实把法制审核作为完善决策机制、提升管理效能的重要保障,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9、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按规定开展好行政复议的受理和办理,增强行政复议的专业性、透明度和公信力。推行行政复议意见书制度,深化复议功效。对于被诉案件,及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资料,推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完善行政应诉协同应对工作机制。
(三)多方培养、提供人才支持
10、切实发挥公职律师的力量。以公职律师办公室为抓手,统筹管理全系统公职律师。组织参加公职律师专题培训,提升公职律师法治意识和化解矛盾能力,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11、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组织税收法治专题讲座,提升全体干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意识和能力,着力在全系统营造尊法、守法、用法、靠法的浓厚氛围。
12、做好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工作。通过日常自学、集中冲刺等方式帮助新进公务员掌握各项基本税收法律法规,为税收工作打下较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