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稽查结论的通告
苏保税稽告〔2022〕9号
发布时间:2022-04-01 14:33 | 来源: 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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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于2022年4月1日对你单位发出税务稽查结论,因你单位登记的地址和联系方式与实际不符,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税务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税务稽查结论》(苏保税稽结〔2022〕2号)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税务稽查结论》具体内容附后(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稽查结论》书面文本。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A座1718室
联系电话:0512-58329869
联系人:商河军、蒋攀兴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稽查局税务稽查结论(苏保税稽结〔2022〕2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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