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1年第21号公告)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3月份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2022年03月非正常户公告.xlsx
国家税务总局仪征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