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局研究决定:
蔡卫清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税务局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副局长、四级主办;
徐迎春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税务局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副局长、四级主办;
刘芬同志任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亭湖区税务局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副局长、四级主办。
以上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刘芬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28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