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关于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13 15:2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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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跨区域办税便利性,降低办税缴费成本,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在泰州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实施税费事项全市通办,并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全市通办业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办范围
(一)税费事项全市通办,是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税收预算级次和收入归属的前提下,打破区域限制,纳税人缴费人可自主就近选择本公告所列的办税服务厅办理《清单》内通办事项。
(二)清单包含包括线上办理事项、线上申请线下办理事项和线下办理事项共153个税费事项,《清单》由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根据政策变化动态调整并及时对外公布。
二、通办地点
(一)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68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府前路3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泰州市高港区便民路8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区税务局驻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泰州市医药高新区药城大道809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靖江市新洲路52号靖江市体育中心内)
(六)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泰兴市曾涛路6号鑫泰大厦)
(七)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兴化市长安中路13号)
(八)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姜堰区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三星新村158号)
三、通办方式
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全市通办税费事项的受理、资料采集流转及文书出具,主管税务机关负责全市通办事项的后续管理,并负责非即办类事项的审核、审批及相关流转资料的接收。全市通办业务中需要使用税务机关印章的,文书出件时根据文书字轨及所列税务机关加盖相应税务机关印章。
四、注意事项
纳税人缴费人办理全市通办业务过程中,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税费义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缴费人对全市通办事宜存在疑问的,可拨打12366服务热线或到就近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本公告自2022年4月14日起实行。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