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徐州腾翔农机配件厂《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4-28 09:16 | 来源: 徐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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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对徐州腾翔农机配件厂作出税务处理决定。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税务处理决定书》徐税稽二处〔2022〕43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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