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关于办税缴费业务全市通办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01 15:0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为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便捷度,进一步统筹协调全市税费服务资源,全力实现日常税费服务事项全市通办,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全市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及辖市(区)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缴费人实施办税缴费业务全市通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全市通办的办税服务场所为本公告列明的办税服务厅(详见附件1),纳税人缴费人视需要就近选择。

二、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为办税服务厅受理(除出口退税、社保医保和车购税业务外)的各类办税缴费事项。

三、纳税人缴费人办理全市通办业务时,各地税费服务通办业务窗口暂以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名义办理。

四、纳税人缴费人办理全市通办业务过程中,应当依法依规履行相应的税费义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纳税人缴费人的相关涉税费违法违规行为,由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五、纳税人缴费人对全市通办事宜存在疑问的,可拨打12366服务热线或到就近的办税服务厅现场咨询。

本公告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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