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司法厅关于动员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
参加线上直播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3 16:40访问次数: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

【发布文号】苏税函〔2022〕82 号

【成文日期】2022-6-22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国家税务总局各设区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各设区市及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财政局,各设区市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落实大规模留抵退税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中的积极作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司法厅决定,联合组织开展“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题线上直播培训,现就动员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参加直播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各部门要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深入把握本次直播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家重大决策部署,为市场主体发展营造公平法治的环境,保障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广泛宣传引导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征纳互动渠道作用,将直播时间、直播内容和参加方式等关键内容精准推送给税务师事务所和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税务代理公司、财税类咨询公司等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推送通知模板详见附件 1),做到应知尽知;积极引导其主动参加直播培训,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和参与度。

三、密切联系协会

各地税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主动对接同级财政、司法部门,加强与各地税务师协会办事处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代理记账协会等联系协作,充分发挥各行业协会的组织作用,动员引导成员单位积极参加本次直播培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集中观看。

四、探索长效机制

各地税务部门要以本次直播培训为契机,充分收集参训单位感受和意见,探索多部门、多协会共同参与的长期沟通交流和对话机制,固化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快速精准响应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税费服务诉求,提升涉税专业服务从业人员服务体验。


附件:关于开展“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专题线上直播培训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司法厅

2022 年 6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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