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个体定额公告(2022年5月)

发布时间:2022-06-06 08:52访问次数:来源: 射阳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对下列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应纳税经营额的核定结果(详见附件)进行公布,并将按有关规定计征相关税费。纳税人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请在核定结果送达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重新核定定额申请,并提供足以说明生产、经营情况的证据。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个体定额公告(2022年5月).xlsx



国家税务总局射阳县税务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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