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送达公告
连税稽一公告〔2022〕9号
发布时间:2022-07-01 12:16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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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灌南古德贸易有限公司等7户企业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已送达。
本公告送达的《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具体内容见附件,受送达人可到我局领取《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书面文本。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金融新天地A座1007室
联系电话:0518-85520800
联系人:李文 陆琦
附件:公告送达企业名单和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连税稽一税通 〔2022〕0009-0015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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