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告知书送达公告(2022年6月)
| 发布时间:2022-07-25 09:46 | 来源: 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江北新区李铂江建筑材料经营部(92320191MA22N16F1N)等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你单位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
限你单位(个人)自见到本公告起1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或《选择按小规模登记的情况说明》;逾期未报送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与你单位(个人)无法联系,税务事项通知书无法以直接方式有效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本《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告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高新路16号
联系电话:56681855;联系人:闫晗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告知书》公告送达纳税人清单(2022年6月).xls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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