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技术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08 17:13 访问次数: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技术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2022070457D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技术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2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贯彻落实“1+5”税收征管体系,推进全市税务系统税收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纳税服务质量;同时为落实好“放管服”工作要求,防范好虚开增值税发票风险,规范发票核定征管业务流程,确保货劳专线业务功能在生命周期内的正常运行、发展和改进;并且随着税收征管体制的改革深化和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的不断推进,对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情况进行跟踪、监控、分析、预测等重点税源管理工作日益凸显。   为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提供电子税务局技术运维、增值税发票核定智能审核系统运维、重点税源预测管理系统等服务,确保各系统平稳运行。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8月5日至2023年8月4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委托或代理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8日  至 2022年07月15日,每天8:30至12:00,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7室)

方式:获取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获取后不退。 获取方式:①现场出售,标书工本费需现场现金支付;②网上获取,供应商需将以上获取招标文件所需材料、填写完整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可编辑版本(见公告附件)及标书工本费支付宝(支付宝账号见公告附件登记表)转账成功后截图发至项目负责人邮箱,转账时请输入备注“57D+公司名称”字样。投标人需将以上材料一起打包发送项目负责人邮箱(佟工:1461737635@qq.com)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1栋5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或2021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的,应提供于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2021年11月至今(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白下路300号         

联系方式:周洁瑜,025-84570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柒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772号产业园1栋507室            

联系方式:佟仁萍 025-83370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仁萍

电话:025-8337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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