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税稽公〔2022〕16号
| 发布时间:2022-08-31 15:11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南通誉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对你单位开展税务检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税务检查通知书》。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企业注册经营地址虚假等原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等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告送达相关文书,《税务检查通知书》具体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税务检查通知书》(南通誉堤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公告送达2022-016.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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