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系统2022年择优录用转业军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9-01 11:5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转业军官安置工作的通知》(苏退役军人安〔2022〕3号),省下达我市“2022年中央垂直管理系统转业军官安置计划”中,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系统有2个安置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自愿报名,择优录用2名转业军官。

一.岗位性质

宿迁市税务系统2022年择优录用的转业军官,编制性质为公务员,岗位为“一级行政执法员”。

二.职位设置

根据宿迁市2022年接收安置转业军官情况,宿迁市税务系统2022年择优录用转业军官2名,录用各县区转业军官按照录用人员的安置地进行分配(例如:录用人员为沭阳县接收安置的转业军官则分配在沭阳县税务局),录用的市直转业军官分配在宿城区或经济开发区税务局。

三.资格条件

宿迁市税务系统接收安置的2022年转业军官,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自愿报名参加宿迁市税务系统的择优录用:

1、职级。在军队期间的原任职务为营级及以下(专业技术等级为10级及以下);

2、年龄。转业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学历。本科及以上。

4、其他:在军队期间未受过处分;服从宿迁税务系统所属县区税务局的岗位安排。

四、录用程序

1、自愿报名。符合择优录用条件,且接受本《简章》关于岗位性质、资格条件等全部规定的转业军官,可自愿报名参加择优录用选拔。报名时应填写《宿迁市税务系统2022年择优录用转业军官报名表》,交至宿迁市税务局组织人事科(宿迁市税务局708室,咨询电话:0527-84387613、13585263218)。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9月1日14:30至2日18:00。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由宿迁市税务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素质测试。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以面试的形式进行素质测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档案审核。对拟录用人员的档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年龄、党龄、工龄、工作经历、学历),档案材料有无涂改造假,入档材料是否齐全。

5、结果公示。对拟录用人选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生录用人选资格被取消情形,从落选人员中按能力素质测试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6、通知报到。经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党委研究后,将确定录用人选报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部队发送报到通知。

7、办理入职。根据转业军官安置规定程序,办理录用人选的入职手续。

五、相关规定

1、报名参加择优录用人员应如实申报填写报名信息,应服从择优录用工作管理要求,服从税务部门岗位安排,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表》下载及信息查询,请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网站(http://jiangsu.chinatax.gov.cn/col/col9016/)“通知公告”栏目或直接到宿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处查询领取报名表。

3、本简章由宿迁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27-84363626,市税务局纪检组0527-84387804。

附件:宿迁市税务系统2022年择优录用转业军官报名表.docx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2022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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