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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无锡劲美健身教练培训有限公司等101户单位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0:34 | 来源: 无锡市税务局高新区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无锡劲美健身教练培训有限公司等101户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税(费)种认定),请你单位自2023年1月1日起依法履行纳税申报义务,及时办理各项纳税申报事宜!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税(费)种认定)文书送达公告名单.xlsx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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