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2 10:51 访问次数: 来源: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镇江市税务局和镇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问题,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一是窗口公开。我局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发放税费宣传册等方式,对来办税的纳税人缴费人进行最新税费政策讲解。二是网站公开。通过镇江市税务局官网公布基本信息情况,如主要职责、领导简介、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等。三是媒体公开。通过在经济参考网、镇江日报、金山网等新闻媒体发布新闻动态,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未收到有关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案,也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公开申请。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局各科室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职责。同时,加强与镇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沟通协调,建立政府信息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应公开、未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

(四)完善监督保障机制

通过12345、12366、阳光信访等平台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投诉。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查纪律,紧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准确、主动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等工作,切实增强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局未收到纳税人缴费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

(五)优化平台服务质效

对照上级税务部门工作要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丰富栏目内容。我局内网新设“提振精气神 提升执行力”专栏,主动公开我局工作动态以及重点工作。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对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定点定向发布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有不足之处需要完善。主要表现主动公开信息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作出如下改进: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于税收工作、税收宣传进一步紧密结合,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难点、痛点、堵点,及时更新信息;二是拓宽宣传公开渠道。通过网络、新闻媒体、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政务信息,让纳税人方便快捷地了解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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