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送达公告(2022年11月所属期)

发布时间:2023-01-13 16:49访问次数:来源: 浦口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京启宽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913201********M65L)等纳税人:(名单详见附件)

你单位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限你单位自见到本公告之日起15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并接受税务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本《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不服,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公告要求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地址:浦口区龙华路17号;联系电话:025-58195551;

联系人:闫雅琦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责令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公告送达纳税人清单(2022年11月所属期).xls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浦口区税务局 

2023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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