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6 17:42访问次数:来源: 响水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由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编制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响水县税务局频道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响水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响水县黄海路271号,邮编224600,电话:0515-8678980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和响水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结合省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办理规程,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文书适用等工作规范,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依法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理信息需求,在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一)规范主动公开流程

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税务总局规定,及时准确发布各类主动公开信息,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载体,借助新兴媒体、依托传统媒体,在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时,积极利用商业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主动公开相关政府信息,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需求。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处理决定3738件,行政处罚处理决定13件。

(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

我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遵循合法、公正、及时、便民原则,通过官方网站、邮寄信件、当面填表等渠道,接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和答复等环节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执法权的监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加强对全县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管理。全县税务机关充分发挥互联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依托县局网站频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确保按照法定时限,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加强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县局网站频道按上级税务机关要求全面改版,统一栏目设置,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发挥好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统筹网络、微信、媒体发布等传播渠道,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加快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工作融合发展,整合优化办税服务厅“一站式”功能,根据政务公开相关办税内容及时维护12366知识库,线下多渠道推进减税降费、留抵退税、行政执法等方面信息公开,推进整体协同、响应迅速的平台建设。

(五)加大监督保障力度

我局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督查活动,通报督查情况。公开服务承诺、设立投诉信箱、监督电话主动接受外界监督,进一步拓宽监督平台和方式,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建议,及时处理各类投诉、举报,积极回应各方关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公开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调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不断适应工作形势变化及群众公开需求,按照上级要求,优化目录结构,形成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层次。二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的政务公开工作。围绕各项税收政策、法规、规章,通过网站、新闻媒体、办税服务厅、税法公告等形式,做好相关税收政策措施的公开工作,促进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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