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4:4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市相关文件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宿迁市税务局和宿城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完善各项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提高税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和宿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立足单位职责和工作特色,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采取网上线下各种方式加强重大政策的解读回应,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办理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关于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保密性审查,做到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审查全覆盖。2022年,未发生信息发布泄密、失信等问题。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拓展平台渠道,创新公开形式。依托市税务局“宿迁税务”微信公众号,开展“组合式税费政策支持”“2022,我的退税减税故事”等主题宣传,配合拍摄情景剧短视频《@新车主,这类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可享受减半征收》,传播税务声音,解读税收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考核,细化考核措施,明确责任到人,加强常态化监督检查,及时查纠工作中的不足,确保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平稳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相关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和规范把握不够准确,内部协调机制需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的形式需更加丰富多样。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将围绕依法治税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城区税务局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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