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文书公告送达

发布时间:2023-01-18 14:59访问次数:来源: 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宿迁昊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1157135902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新庄税务分局税务事项告知书》(宿豫 新庄 税告 〔2023001)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税务机关地址: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新庄税务分局(宿豫区新庄镇育才路108号)

电话:0527-81082806

特此公告。

附件:宿迁昊昇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税务事项告知书.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20231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