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14:36 访问次数: 来源:如东县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及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制度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如东县掘港街道友谊西路5号,邮编:226400,电话:0513-84191051,传真:0513-8419587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局和县委县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税收领域政府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建设“阳光税务”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做好以下方面:

(一)大力推进涉税信息主动公开。坚持“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提升公开质量,增强公开实效,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依托税务网站和政府门户网站,2022年,全年按时按规主动公开非正常户公示、欠税公告、委托代征公告、催报催缴等项目信息共45条;公开领导简介信息1条,人事任免信息1条。通过行政执法专栏公开行政许可信息5927条,行政处罚信息2804条。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畅通申请渠道,完善受理机制,规范答复程序,为纳税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流程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二是根据行政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在起草公文时,同步选择行政公文的公开属性,各个环节审核复核,确保公开属性定位准确。三是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严谨性。

(四)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平台互动交流作用。持续加强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等纾困措施的宣传解读,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公布税费政策。分层分类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实务操作,帮助企业及时获取税收政策。加强12366热线建设,强化日常质量监控,有效调配热线咨询,提升咨询服务质效。

(五)不断增强监督保障效能。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清单行使权力,推动税收执法规范运行。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审核机制。积极组织信息公开人员定期摸排网站发布信息,消除潜在风险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9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0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

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

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仍有一定差距,比如:税收政策服务企业、服务纳税人的针对性、及时性、有效性仍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一方面是扎实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加大政务公开专职人员培训力度,强化政务公开政策的执行与监督,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与效果。另一方面是持续做好与纳税人缴费人的互动交流工作,高效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开宣传辅导,推进政务公开服务更加贴心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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