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宿迁迁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1-03 14:56访问次数:来源: 宿迁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宿迁迁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详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徐宁、封海青

联系电话:0527—84387885

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宿迁迁豫市政工程有限公司.doc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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