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7:08访问次数:来源: 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滨湖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上级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平台建设、回应关切、公众参与,全面做好主动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增强监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有效提升。

(一)全面做好主动公开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备案制度,在无锡市税务局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发布信息53条,其中,工作动态26条,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等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23条。同时,继续完善政务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行机制,结合增值税留抵退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等多项新政,为太湖湾科创带专精特新企业等市场主体开展8期“滨湖云税官”专家直播课堂,并及时在公众号预告、转载;利用好旅游日、建军节、教师节、中秋节、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在公众号开展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加强税收影视文化作品的宣传推广,拍摄制作“智慧税务 方便你我”等7部影视文化作品。2022年,“滨湖税务”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204篇,其中,5篇新媒体作品被总局、省局公众号录用,3篇图文素材被总局、省局公众号选用。此外,我局主动用好新闻宣传合力,聚焦“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太湖湾春风行动”等开展系列宣传报道,各级各类媒体发布宣传报道55篇。

(二)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政务公开始终,建立信息公开审核发布机制,对公开内容严格把关,做到“三审三校”,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政务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监测管理,确保无错误链接、错别字、空白栏目,保障栏目内容完整准确。

(四)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继续以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统筹谋划、精心设计信息公开产品,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和内容。

(五)不断增强监督保障

继续健全网站运行和管理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审批流程和保密审查机制,完善信息发布责任追究制,按照“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信息编发和审查力度,实现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不泄密,保障网站平稳、良性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需要进一步充实,主要以市局网站专栏公开为主,微信公众号公开为辅,信息的受众面和影响力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需要进一步加快推进。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需要持续开展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专业知识。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要结合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微信公众号,以更通俗、更灵活、更直观的宣传产品为抓手,扩大受众面和关注度。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实施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人员分工、流程安排、审核把关等基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进一步配强信息团队。要努力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以适应信息公开新形势、新任务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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