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5:17访问次数:来源: 无锡市税务局高新区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无锡市新吴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高新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形成了各负其责、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局面,公开质量和效果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方面

发挥好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本年度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无锡频道“区县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80条。其中工作动态类31条,通知公告类37条,行政执法类12条。利用好各级传播媒介渠道,在新闻媒体以及“无锡税务”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各类稿件信息近百篇;累计开展各类主题直播10余次,在线宣传税收业务工作和政策法规,并解答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本年度我局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的动态管理,完善涉税信息对外发布及舆情管理工作机制。制发《2022年无锡高新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全面审查”等原则,严格信息发布审核,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不断提升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化和标准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做好政府网站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目录。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通过日常读网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建立健全内部协调和外部沟通机制,做好重大节日、重要会议期间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反应速度,主动回应舆论监督;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切实增强信息公开的自觉性,继续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信息的准确性仍需提高。

今后我局将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落实,及时梳理各项工作并进行信息公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丰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确保公开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强化应对依申请公开能力,特别是做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工作质效,更好的服务于党政和群众的信息公开需求,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开创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局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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