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0:28访问次数:来源: 天宁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天宁区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落到实处,继续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税务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及时高效做好信息公开发布。截至2022年底,天宁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年,天宁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天宁区税务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断规范公开审查工作,认真执行信息公开文件要求,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部门公开责任和具体公开要求,对拟公开事项进行保密审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资料档案,确保资料完整齐全,有据可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天宁区税务局按照常州市税务局的要求开展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网站维护管理,增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把税务网站区县栏目建设成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天宁区税务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虚心听取有关意见建议并及时改进,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6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0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天宁区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细致全面。下一步,天宁区税务局将持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思想认识;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深化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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