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5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总局、省、市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我局编制了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公布的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经开区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依托网络平台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发布更新,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税务新闻30条,欠税公告4条,委托代征公告1条,已终止委托代征公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程,严格办理责任、程序、时限,提高办理质效。2022年,我局收到并处理2件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对外信息发布审批机制,严格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公开。2022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管理不当、公开审核不严而引发的泄密或舆情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综合运用各类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和需要知晓的政府信息。严格按照规定时限、标准文本履行答复程序,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地进行答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含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加强监督检查,对信息公开不正确、不及时、不规范等行为立查立改,进一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1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经开区税务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存在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延伸;三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对此,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认真梳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有效提高纳税人缴费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二是深入排查,科学分类我局掌握的政府信息,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界定标准,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三是加大宣传,在保持现行法定公开渠道畅通的情况下,充分利用新媒体、社交软件等宣传媒介,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公民和企事业单位营造优良的信息获取环境,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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