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发布时间:2023-01-30 16:0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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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海陵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相关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推动制度完善,注重良法善治、提升制度建设质量,推动税务法治建设持续推进,税务治理能力在法治方式下持续提升,为服务海陵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应有贡献。现将一年来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022年度,区局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准确领会理念精神,深入抓好贯彻落实。高度重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贯彻工作,区局党委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以多种形式传达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税收实际工作中。同时统筹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工作,采取线上“法宣在线”软件学习以及线下自学等方式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利用干部会议、培训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和解读,全面准确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背景、历史贡献、理论特色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区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和税收工作新常态,科学预测,摸清税源底数,加强风险管理,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不收“过头税”、不越权减免税、不摊派税款,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和各项法律法规规定,全力以赴完成组织收入工作。
二是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为其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审批、减免、退税等流程。对于纳税人自行申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及时做好事后监管核查,发现纳税人应享未享优惠政策的,及时做好纳税辅导,做好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及“六税两费”减免等政策的落实,对纳税人及时做好培训工作。
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第一时间优化办税方式,更新服务理念,严格依照文件规定受理,审查纳税人业务办理诉求。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及时按照要求做好差评核实、申诉、整改、反馈、回访等工作。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推进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在《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
征管改革的意见》指引下,区局深入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各项改革措施扎实到位。成立专项落实领导小组,引导全体税务干部学习和领会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督查督导督办,确保不折不扣地按照总局省局市局的各项部署安排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二是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区局严格遵守《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规范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2022年,区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区局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
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执法决定前,对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二是坚持执行行政决策制度。区局党委严格按照《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等规定的程序、范围进行重大事项决策,落实税务机关“三重一大”等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所有重大决策均在广泛听取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后经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议等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坚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参谋决策、审核把关、复议应诉等行政管理和执法中的作用。公职律师积极研究参与相关涉税、涉法问题提出意见,我局目前配备三名公职律师。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常态化落实税务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前公示、
事中公示和事后公示力度,不断提高执法透明度。积极推进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对文书的管理。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落实总局、省局关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要求。
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长江
三角洲区域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及相关文件开展行政处罚工作,通过使用统一的处罚模板以及明晰执法标准,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并严格实施重大执法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重大决策责任的追责范围和追责程序,有效防范决策风险。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贯彻落实《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信访应急预案》文件精神,按照工作要求,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人员进行信访隐患排查,2022年区局未发生集体上访情况。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依法保障行政相对人救济权。区局始终将切实维护
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等法律规章,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权利救济作用。
二是公开纳税投诉及救济渠道,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办理,2022年区局办结率达到100%。
(八)依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022年全国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文件精神要求,加强执法公开、服务公开、监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增强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2022年,海陵智慧税务办税服务厅正式启用,集自助
办税、智能填单、智能导税、电子税务局、远程帮办等一系列智能化办税应用为一体。针对纳税服务对象增多、办税需求增长、办税厅人流量大等问题,区局将线下大厅业务搬至线上办理,以“智能化”和“云办理”为创新点,有效运用“泰税云”征纳沟通平台、“云办税体验区”,为纳税人缴费人讲解办税流程,宣传辅导减税降费政策。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能力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重大行政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内容、实施和监督合法。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订一份学法清单,有一份学法笔记,写一篇书法报告,过一次学法考核,建一份学法档案,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一是依法依规组织税费
收入。始终把依法依规贯穿于组织税收、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全过程,做到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费”。二是持续提升收入质量。加强经济税源调研,持续提高组织收入预见性和主动性,确保税费收入量质兼优。
(二)抓好退税减税工作。一是持续提升站位抓好落实,
始终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落实好退税减税,高质量开展效应分析、优化服务保障的工作,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二是继续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坚持退税减税与其它各项税费政策一体推进、统筹落地,做到有机有序衔接落实。三是继续严防风险抓好落实,增强风险意识,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水平,全力保障退税减税红利直达市场主体,有力助推市场主体,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一是在办税缴费便利化上再
加力。持续推进“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成果,持续提升纳税服务质效,深化“税务桥”文化品牌建设。二是在满意度提升上再加力。结合营商环境评价方法,继续落实“好差评”制度,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获得感。
(四)深化推进依法治税。一是严格执法监督。落实行
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权力监督机制,持续做好涉税风险管理事项统筹扎口管理。二是优化执法方式。提升税收执法效能,发挥“海陵区普法先进单位”优势,内合外联推进“八五”普法,发挥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作用,提升税收执法水平。
(五)严管厚爱干部队伍。强化队伍建设,让干部想干
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加强干部教育,推动常态化、多层次、多领域干部交流。注重关心关爱干部,打造和谐文明队伍。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推动清廉税务建设全面提升、整体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
2023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