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6:4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联系(电话:0514-893333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创新扩大公众参与,不断提升税务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

完善全市税务系统政府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规范主动公开内容,确保全市税务系统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责。2022年,按照《条例》的要求,在门户网站公布政府信息公开联系方式,方便申请人提交申请,并通过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条,更新工作动态49条,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重点领域。

(二)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

深入落实《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优化内部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质量,规避复议败诉风险。2022年市局共收到8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件,167条市政府寄语市长办件,均已按规定办结。

(三)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等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创新建立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组织领导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四)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不断创新政务公开的载体、形式、手段,强化平台建设。充分发挥税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平台的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维护,持续优化公开栏目与网站栏目的整合设置,便于公众查询阅览。推进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建设,提升办税信息发布、税收政策辅导的整体水平。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对接和维护、信息的审核和上传,携手开展信息公开维护工作。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

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机关效能建设,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同时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严格执行审查程序,确保“一事一审查”先审查后公开,防止保密审查与政府信息公开发布脱节,确保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8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4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7

1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我局虽然能按照上级部门的相关文件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制度和要求,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加强。受节假日、会议安排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仍存在信息公开时间延后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形式还需更加丰富,纳税人对政府信息公开途径还不够了解,多媒体、多渠道宣传公开的主题和内容还有待完善。

(二)改进措施。一是落实行政管理职责清单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对各县级局、派出机构和相关科室开展政务公开督查,检查公开要点落实情况、应公开未公开事项、未按规定程序公开等情况;二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手段,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发挥新媒体对于信息公开促进作用;三是进一步强化考核,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严格按照绩效考评办法进行考核评价。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我局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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