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6:01 | 来源: 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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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各级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为基本原则,加强信息发布、信息监管、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全面做好主动公开,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9条。其中,工作动态29条,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等行政执法类信息公开40条。
(二)信息公开申请方面
无。
(三)信息公开管理方面
通过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及专职人员,细化分工,完善信息对外公开及舆情管理工作机制,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全面、系统和常态化。积极参加省局市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课,不断总结经验和方法,提升业务能力。
(四)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
强化信息公开审核,落实监督保障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无错别字、无失效链接、无空白栏目等,方便群众办事及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4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815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内容规范、更新及时等方面较薄弱。为此,2023年我局将继续强化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上级规定时间要求,做好信息维护更新,优化政策解读方式,并强化信息审核,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