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08:5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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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苏政办公开办函〔2022〕73号)工作安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由盱眙县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盱眙县税务局联系(联系电话:0517-88269149)。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我局认真按照省、市、县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情况,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省、市两级税务局网站和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我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等公开信息5579条。同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对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盱眙县税务局持续畅通受理渠道,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规定,通过强化业务能力,加强沟通协调等方式,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及时、准确、规范,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未收到过公开申请,亦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压实责任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管理。一方面充实公开的内容。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另一方面做到公开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积极主动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做好税收政策、相关通知等类目的备案工作。
(四)积极主动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综合运用各类公开平台,通过公开发布、宣传解读、主动推送、回应答疑等形式,主动公开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和需要知晓的政府信息。一是网络公开。依托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站、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以及盱眙县人民政府网站,聚焦减税降费主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领域,加大推进网上政府信息服务力度。二是窗口公开。在办税服务厅,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以及发放各类税收宣传册等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程序、涉税政策等方面的咨询辅导。三是媒体公开。借力新闻媒体开展税务专题报道、新闻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扩大我县税收新闻舆论的传播力、影响力。
(五)严格做好监督保障。我局注重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认真执行,同时,结合应急工作的特殊性,加强了制度的落实力度,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8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3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 予 公 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 法 提 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 予 处 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以及公众的需要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的时效性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做好公开工作的创新性和灵活性不强,公开形式还不够便民,公开的途径单一;三是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2023年将针对以上不足,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有效推进。二是强化工作创新。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新途径、新方法,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三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理顺工作职责,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向公众收取政府信息处理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