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常州新高科纺织有限公司《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9 15:17访问次数:来源: 常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常州新高科纺织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02683519556J):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涉税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天宁区雕庄街道朝阳村工业园)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二强催〔2023〕23204122021000001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将该《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催告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适用)(常税稽二强催〔2023〕232041220210000019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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