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送达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17 14:1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江苏明珠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913211825512153824):

根据《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4号)第八条等规定,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因你单位无人签收相关文书,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转交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镇税稽通〔2023〕52 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书 - 公告送达.doc

          2、拟公布的失信信息.docx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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