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通告
发布时间:2023-10-25 10:24 | 来源:徐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通告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徐政规〔2023〕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徐政办发〔2021〕86号)及《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徐医保发〔2023〕60号)的相关要求,现将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时间
城乡居民参保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24年度具体缴费时限如下:
1.集中缴费期: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2.持续缴费期: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缴费标准
人员类别 |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
普通居民(70周岁以下) | 440元/人(含照护险20元) |
在徐高校大学生 | 300元/人(含照护险20元) |
提醒:2023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参保人员和重残、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人无需缴费。
三、缴费方式
1.微信、支付宝的“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缴费。
2.各地经办银行柜面、自助缴费机。
3.银联POS机缴费。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徐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0月25日
参保和待遇享受方面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缴费方面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