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文书送达公告(沭阳县鼎弘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嘉隆置业有限公司、宿迁京奥置业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10-31 15:04访问次数:来源: 沭阳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沭阳县鼎弘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嘉隆置业有限公司、宿迁京奥置业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沭税二 税通 〔2023〕 68 号、沭税二 税通 〔2023〕 69 号、沭税二 税通 〔2023〕 70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事宜。

联系人:张仲冬   姜若考

联系电话:0527-80819010


附件宿迁京奥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doc

          沭阳县鼎弘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doc

          江苏嘉隆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doc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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