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文书送达公告(沭阳县鼎弘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嘉隆置业有限公司、宿迁京奥置业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3-10-31 15:04 | 来源: 沭阳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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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阳县鼎弘置业有限公司、江苏嘉隆置业有限公司、宿迁京奥置业有限公司、: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沭税二 税通 〔2023〕 68 号、沭税二 税通 〔2023〕 69 号、沭税二 税通 〔2023〕 70 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见此公告后十五日内办理土地增值税申报事宜。
联系人:张仲冬 姜若考
联系电话:0527-80819010
附件:
宿迁京奥置业有限公司(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通知).doc
国家税务总局沭阳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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