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已结束】《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淀粉制造业
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发布时间:2023-11-10 14:24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我局与江苏省财政厅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淀粉制造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9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 电子邮件:jsswhlc@163.com
2. 邮递信件: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1803室,邮编210036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淀粉制造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淀粉制造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征求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11月10日
【结果反馈】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在淀粉制造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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