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

通税崇 送达公告〔2023〕2号
发布时间:2023-11-10 10:32访问次数:来源: 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南通凯友物流有限公司:

因实地及邮寄无法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崇税社清缴字〔2023〕2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10日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

崇税  社清缴字〔2023〕2号


南通凯友物流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320611MA1N8EJB2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核定金额,你单位2023年5月至2023年5月的社会保险费,共计51999.34元尚未缴纳。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补缴所欠的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逾期不缴纳,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和八十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崇川区税务局

2023年10月10日


社会保险费欠费明细清单

险种

社会保险费所属时期起

社会保险费所属时期止

应缴社会保险费金额

缴款期限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3-05-01

2023-05-31

22769.6

2023-05-3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3-05-01

2023-05-31

14994

2023-05-3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023-05-01

2023-05-31

10469.96

2023-05-31

失业保险

2023-05-01

2023-05-31

711.55

2023-05-31

失业保险

2023-05-01

2023-05-31

937.16

2023-05-31

失业保险

2023-05-01

2023-05-31

470.52

2023-05-31

工伤保险费

2023-05-01

2023-05-31

1326.5

2023-05-31

工伤保险费

2023-05-01

2023-05-31

320.05

2023-05-31

合计



51999.3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