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驻场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0 10:19 | 来源: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编号:ZJSC20230829
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的委托,对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驻场技术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邀请供应商进行磋商。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磋商,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1.竞争性磋商内容:
1.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驻场技术服务
1.2采购预算:120000元
1.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对磋商供应商的基本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请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相关信息一览表【见第四章响应文件的内容】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2.5参加采购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2.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后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7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2.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2.9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3.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7日
竞争性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502011900067695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可电话报名,联系电话:0511-85612788,联系人:印先生)
4.磋商供应商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23年11月17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向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5.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6.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3年11月22日14:00-14: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7.磋商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2日14:30(北京时间)
8.磋商地点:江苏中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镇江分公司(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9.磋商文件售后一概不退。磋商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概不退还。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镇江市大港新区金港大道92号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联系人:姜正辉 电话:13952808089
10.2采购代理联系方式
地 址::镇江市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17楼
邮政编码:212004
业务电话:0511-85612788 联系人:印先生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0519-89899890 联系人:龚女士
网 址: www.czztb.com
邮 箱:czztb@czztb.com
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专用发送邮箱:biaoshu@eccjt.com
1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