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1-13 15:13 | 来源: 徐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沛县世壮商贸有限公司、沛县乔杉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沛县优创能源有限公司、沛县优展商贸有限公司、沛县信都物资经营部、沛县利迪能源有限公司、沛县利鹏建材经营部、沛县华建新能源经营部、沛县如泰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沛县家栋商贸有限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徐税稽一税通〔2023〕1108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徐税稽一税通〔2023〕1109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徐税稽一税通〔2023〕1110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徐税稽一税通〔2023〕1111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徐税稽一税通〔2023〕1112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徐税稽一税通〔2023〕1113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徐税稽一税通〔2023〕1114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徐税稽一税通〔2023〕1115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徐税稽一税通〔2023〕1116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徐税稽一税通〔2023〕1117号.docx
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3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