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2023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3-11-30 10:0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终止,按规定停止履行委托代征职责。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2023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连云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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