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6 10:5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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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新安分局已于20231024对你单位超期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因将《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直接送达你单位登记的地址无人签收,采取其它方式无法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新安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灌南税新安 税通 20232,见附件)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单位应及时按通知书中的要求处理相关事项。

地址:连云港市灌南县人民87号

联系电话:0518-83287955

联系人:曹应田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灌南税新安 税通 〔2023〕2号)


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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