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三个中心”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2-15 16:3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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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三个中心”建设装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5万元,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方式。
二、项目情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三个中心”建设装修改造项目,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三个中心”建设装修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三个中心”建设装修改造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0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拟派项目负责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请于投标申请人携带加盖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联系人:郑工,电话:1881622298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份(售后不退)。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6日9点00分
递交方式: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6日9点00分
开标地点: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七、其他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期要求:60日历天
1.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1.3招标范围: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三个中心”建设装修改造项目(具体项目内容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
2.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4. 本项目磋商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网站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 址:淮安市淮阴区翔宇北道3号
联 系 人:尤先生
联系方式:0517-8363933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金融中心B3号楼501室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方式:0517-89881868 15365911155
电子邮件:/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淮安长兴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