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终止委托代征协议公告

办税服务场所名称 办税服务场所地址 联系方式 业务功能 工作时间
发布时间:2023-12-15 14:13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第十六条规定,我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盱眙县分公司签订的委托代征、代开协议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协议到期后我局不再委托其开展发票代开、定额发票发放等业务,其委托代征、代开资格终止。

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江苏税务”APP中邮寄代开发票功能进行邮寄代开,或到自助办税服务场所办理相关业务。

办税服务场所名称

办税服务场所地址

联系方式

业务功能

工作时间

盱眙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江苏省盱眙县合欢大道5号企业服务大厦东侧办税服务厅

0517-89729519

代开普票,发放定额发票

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五墩西路延伸点

江苏省盱眙县五墩西路9号

0517-89729519

代开普票

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

后续增设办税服务场所会及时向社会公告。

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盱眙县税务局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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