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4 15:32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受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的委托,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就食堂服务外包([JSZC-320800-JZCG-C2023-0012])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可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 (http://czj.huaian.gov.cn/col/13924_326175/index.html)、“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uaian.gov.cn/)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5 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JSZC-320800-JZCG-C2023-0012
2.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万元整
5.采购需求(简介):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20日-2024年12月19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6.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电子签章)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餐饮相关内容。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
2.方式: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 2023年12月15日9 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1.采购人信息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翔宇北道3号
联系人:沈联益
联系方式:0517-83639500
2.淮安市政府采购中心信息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深圳路16号
联系人:王璨
联系方式:0517- 83638030
12.4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食堂服务外包竞争性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