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关于送达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2023年2月)

发布时间:2023-02-13 15:26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事由:应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告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通知内容:你(单位)年应税销售额已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在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后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或者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自通知时限期满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特此公告。(名单附后) 

序号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1

91321302MA279KER0J

宿迁乐之建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

91321302MA279NDD8Y

宿迁聚之鎏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

91321302MA279XU829

宿迁银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4

91321302MA26W39N4C

宿迁安梦源贸易有限公司

5

91321302MA27JR2M71

江苏筑新梦贸易有限公司

6

91321393MA27G2EK2P

宿迁衡飞温室工程有限公司

7

91321302MA1RAJW2XW

江苏亚之朵酒店有限公司

8

91321302MA27A4T74U

宿迁凯吉尔贸易有限公司

9

91321302MA27JHJ838

宿迁汇之星商贸有限公司

10

91321395MA21P6QQ26

宿迁市中楚建材有限公司

11

91321302MA26URRW7X

宿迁旺途贸易有限公司

12

91321302MA279YG51U

宿迁米吉尔广告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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