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关于出口退(免)税业务调整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2-15 09:19访问次数:来源: 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落实深化税收征管改革要求,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对园区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实施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业务调整范围

自2023年3月1日起,苏州工业园区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受理、审核、调查评估、疑点处理等事项,调整至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理。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地址为:苏州工业园区万盛街8号圆融大厦。

二、暂停出口退(免)税业务

(一)2023年2月21日24:00 - 2023年2月28日24:00点,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证明等所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停机期间出口企业急办事项的处理。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停止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后,出口企业急需、急办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可至我局办税服务厅线下申请,由税务机关手工办理和出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工业园区税务局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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