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功能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有关事项的提醒

发布时间:2023-02-15 16:14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尊敬的出口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工作部署,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并调整部分出口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为了减少停机造成的影响,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暂停出口退(免)税业务的时间

2023年2月21日24:00-2023年2月28日24:00点,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功能,将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证明等所有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

二、业务办理提醒

(一)请广大出口企业妥善安排业务办理时间,避免系统停机切换对办理业务带来影响。

出口企业需急办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等,可至原办税服务厅线下申请,由原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岗手工办理和出具。

(二)系统暂停受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期间,出口企业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同时,请警惕各种来源不明的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请广大出口企业及时关注本地主管税务机关调整的通知,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广大出口企业长期以来对江苏出口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局将尽最大努力减少对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涉税事项的影响。对于系统暂停服务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提醒。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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