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17 08:55 访问次数: 来源:如皋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2年如皋市税务局在南通市税务局党委和如皋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着力推进全系统税收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依法治税水平。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加强法治学习。坚持把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的必学内容,全面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落实,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联系工作对照学、结合活动融合学,在全系统掀起学习热潮。

二是坚定政治自觉。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在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巩固拓展减税降费成效、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面充分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局党委书记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委委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统筹安排规范执法、政务公开、普法宣传等法治重点工作,合力推动法治建设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在健全政府机构职能方面,深化落实两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一是持续优化执法监督体系,制定税费政策确定性服务工作机制、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机制、“首违不罚”如皋执行方案。二是不断深化税费服务体系,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推行“税莫愁专家门诊”咨询服务模式,帮助小微企业“以信换贷”等。三是不断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构建风险应对管理中心,建立“集中深度分析团队”“执法任务专项团队”“大数据管理团队”。四是不断完善税费共治体系,坚持“税费皆重”理念,建立健全分类分层社保费征缴模式,打造社保缴费便民如意驿站,推进省人社一体化平台在我市成功上线,做好新划转非税收入的征收。

在依法全面履行税收职能方面,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减收并举,充分发挥组织收入与服务发展两大税收工作职能,税收职能作用更加突出。一是聚焦主业,组织收入工作再上新台阶。建立市级、区镇税源信息交互与收入协同组织联动机制,各镇区按月召开收入例会,形成组织收入合力。二是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有效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三是精益求精做优以税资政品牌。紧紧围绕社会经济发展热点和市领导关注的重点,加强组合式税费政策效应、重点外贸出口企业、52个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22个沿江重点港口企业、360户优势产业链企业等个性化分析,充分挖掘税收大数据,持续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有力依据。累计报送各类分析报告38篇,其中1篇分析报告获南通市市长肯定性批示,26篇分析报告获如皋市主要领导34人次肯定性批示。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是完善税收征管职责制度体系。严格按照省局、市局关于新征管体系建设的办法、方案,基于统一平台、统一清单、统一岗责、统一规程,规范流程岗责设置,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强化运行过程管控。二是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机制。按规定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稳步构建税收监管格局。制订我局税务监管运行工作规范(试行)及配套措施,以分类分级管理为目标,构建“一工厂两平台三中心”为一体的税收监管新体系。建立“税收监管中心”并实体化运作,为“1+N+N”监管团队履职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为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监督管理,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如皋市税务局重大行政决策办法》。同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二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局党委议事决策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经过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三是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在进行重大决策前,由公职律师对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行情况定期向地方政府和南通市局报送,本年度南通市局对我局进行了实地考核,对运行情况表示肯定。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各类执法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新录用10名公务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封闭培训,最终通过率100%。三是全面推行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全面对行政处罚结果进行公开,确保税收行政处罚公开率100%。四是推行柔性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努力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本部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二是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是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保障复议机构人员配置,保障复议人员履行职能。二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建立年度公职律师工作台账,4名公职律师均通过了南通市局公职律师办公室的年度考核。一名税务干部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三是加强对税收争议事项管理。对税收争议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2022年度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在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体系,强化内控监督平台使用,推行风险提示,将监督关口前移,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格局;二是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审计监督,自觉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三是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做到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推出“十个一律”措施,形成“日日有巡查、月月有督查、次次有通报、事事有落实”的闭环管理机制。

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方面,我局作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将政务公开作为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环节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渠道。一是全面推进“五公开”,明确专人、明确方案、明确责任,确立“根、线、网”,建立起“对接、分解、落实、反馈”四维闭环任务落实机制。二是推行五项“信用+”办税便利化措施,我局共对2022年度34396户纳税人开展了纳税信用评价,对2747户A级纳税人进行对外公开,在办税服务、税收优惠方面提供便利。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在健全科技保障体系方面,一是培育“数据税收”生态,建立“集中深度分析团队”“执法任务专项团队”“大数据管理团队”,团队汇聚数据技术、风险应对、智能分析工具等方面的业务骨干,满足本地区税收风险管理和数据分析应用工作的需求;二是提升各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的数据运用能力,提高全员对情报采集和分析应用的关注度,促进全员参与构建大数据应用支撑体系,做好数据应用保障支持工作。

在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方面,一是强化智慧税务对税收服务的有力支撑,全市出口退税时长不超过3个工作日,其中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1个工作日,增值税留抵退税时长压缩至6个工作日,全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正常户平均处理时长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二是优化服务提升办事体验。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率先试点江苏税务APP掌上代开发票功能,通过咨询热线、电子税务局等渠道收集纳税人操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解决反馈。三是推动减税降费直达快享。依托网格化管理及我局本地化征纳互动平台“雉税学堂”,通过增设“减税降费直达快享”专窗,集成展示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及解读信息,实现辅导“针对享”。结合“万事好通”66条工作要求,在办理税收减免等依申请税务事项应提供证明材料时,实行税务事项告知承诺、容缺受理,推动退税资格“无证明”。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不断加强党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2022年我局将党史学习教育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推进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喜迎二十大、再次战高沙”主题党日活动、党课宣讲、党史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立由市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局党委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还成立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及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等。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我局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2022年度优先提拔了一批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

二、当前存在的不足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的标准更高、要求更严,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对照如皋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定位,依法治税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对照带队治税的新形势新特点,内控监督的实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对照税收改革发展的新形势,管理服务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这当中,有的是监督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让我们发现了潜在不足,要敏锐洞察、加快解决;有的是内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新问题,我们将加强研究、前瞻应对,在改革发展的道路上,用改革的方法积极加以解决。

三、下一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回顾过去,我们砥砺奋进,迎难而上,得到上级局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也赢得了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缴费人的广泛好评。这些成绩,是上级局党委和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是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大力支持、理解关心的结果,也是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无私奉献和共同努力的结果。2023年,我们将站在新起点、直面新形势、瞄准新目标,全力以赴推进税收法治事业全面高质量开展,为如皋“勇当长三角北冀高质量发展排头兵”贡献税务力量。

(一)加强依法行政,打造法治税务高地

1、做到久久为功,三项制度常抓不懈。抓细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做好执法信息公示、撤回工作;抓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实现执法记录系统归档保存;抓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做到应审尽审、真审严审。

2、规范行政执法,不断提升执法质量。规范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梳理经常性涉税行政处罚种类和裁量基准,实行行政处罚项目分类清单指导。扎实开展“厚植为民情怀  提高执法水平”教育活动,通过谈体会、摆问题、提建议、研对策,强化导向、凝聚共识、共同提高。

3、加强法治力量,提高法律团队能力。推进法制机构与业务专家团队、各业务股室的相互支撑和融合,搭建实战平台。组织公职律师研究企业破产债权申报、行政处罚、税收优惠、清算重整等过程中疑难问题,形成参考文件。

(二)加强“两权”监督,不断扎紧制度藩篱

1、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强化对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突出税收执法风险与廉政风险联防联控。我们将进一步细化“1+5”模式下岗位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措施,深入梳理系统典型案件,查找内控机制薄弱点,推动内控机制真正“管住人乱为、看住权乱使”。

2、构建本地方案,促进一体化监督体系落地运行,切实发挥监督职能,降低随意性、松散性执法风险。我们将认真研究江苏省局和南通市局出台的实施意见和配套制度,结合两办《意见》中精确执法部分“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的要求,探索构建“三位一体”双循环内控运行机制,形成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的如皋落实方案。

3、加强多部门协同防范,坚持以“监督保障制度执行”为基本出发点,形成监管合力。继续推动党建、纪检、法制、人教、财务等监督资源整合,促进党内监督、纪检监督、督审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找准最大公约数。

(三)聚焦主业职能,营造争先创优生态

1、紧抓“指标排名”与“满意体验”两个关键。牢固树立有旗必夺的信心和争先进位的决心,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质量管理、高作风效能,用税务人“辛苦指数”换取纳税人的“幸福指数”。励精图治、锐意改革,主动把工作的参照系面向先进地区,把工作的风向标定位在省内一流水平上,围绕“做实县局、做好分局”,坚持转理念、转思路、转模式,全力推动征管改革要求扎实落地。

2、架好“府院联动”和“破产管理人”两个桥梁。从进一步规范破产企业涉税费问题处理,防范税务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的角度,结合如皋实际,研究制定并持续完善《如皋市税务局破产案件管理办法(试行)》。针对目前破产企业出现的各种新业态,我局将持续优化、完善、更新管理办法,加强与法院、破产管理人的联动和对接,确保破产管理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保障各方的权益。

3、梳理“内部信用”和“外部信用”两个清单。对照深化征管改革分类分级管理和协同共治的要求,结合如皋市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拟在与法院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合作领域,建立信用信息的合作机制,同步内外部失信信息,针对性调整服务和管理举措,解决系统内信用等级与现实信用之间的时间性差异,将风险防控的节点前移,掌握精准监管的主动权,切实推动精诚共治,降低源头性、滞后性管理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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