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2 15:16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22年,在省局、泰州市局和泰兴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泰兴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进一步深化征管体制改革,坚持以依法治税为引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执法队伍建设为支撑,不断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政治机关”鲜明属性,扎实推进政治建设,增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局党委高度重视,将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党委班子领学促学作用,就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进行学习研讨。依托支部“三会一课”、青年理论学习社等学习阵地,充分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兴税、法宣在线等平台载体,组织各层级干部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进行深入学习,强化“答卷”意识、保持“赶考”状态,为推动依法治税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把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泰兴税务系统付诸行动、见诸成效。

(二)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健全完善全市税费服务一体化运行机制,按照“一口进、一口出”要求,组建市县局税费服务团队,集中研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办税问题,将票种票量核定等12个事项调整至税费服务团队批量化、一体化处理。积极推进“线上办税”一揽子应用,采取“现场教+线上学+网格推”模式,持续开展“江苏税务”APP等线上产品宣传推广应用,驱动办税缴费方式由“PC端”向“掌上办”转变。

2.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根据总局党委“退快、退准、退稳、退好”的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留抵退税工作,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3.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以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为契机,牢固树立严格依法依规征税收费的组织收入理念,持续创新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上下贯通、左右协同的组织收入工作机制,持续提升税源掌控、预测分析和动态应对三项能力,实现组织收入提质增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统一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序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建立政策确定性服务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基层税收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2022年完成6条政策执行口径的确认,强化了税收政策服务,进一步夯实了税收法治规范基础。

(四)推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工作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依法决策程序,优化办事流程,完善考核机制,切实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推进高质量科学决策。完善法律顾问履职配套保障措施,在破产企业债权申报、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等重大涉税事项上,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专业化建议。深入挖掘系统内部法律专业人才资源,聘任公职律师4名,依托公职律师高效处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着重聚焦基层执法实践需求,积极推行行政处罚说理式文书,约束规范行政裁量权,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有效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在防范执法风险的同时不断提高税务执法社会满意度。积极落实重大征管措施法制审核和效用评估工作机制,根据总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法制审核事项及要求一览表》,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和重大征管措施经过合法性审核。

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二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以及《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公告》相关要求,扎实推进“首违不罚”政策落地。通过进一步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执行口径,减少了执法随意性,确保权力规范行使。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局设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处置、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恢复重建等运行机制,指导全市税务系统及时、有效、有序地处置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保障税务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稳定。本年未发生重大突发事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坚持从“抓末端、治已病”转向“抓前端、治未病”,运用列事实、摆证据、讲道理等说理式执法方式有效化解矛盾争议。2022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起,涉案金额较大,社会关注度较高,经依法调处,双方当事人已达成和解。成立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行政应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依法、及时、全面履行行政应诉工作职责。注重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定期与人民法院交流行政诉讼情况和税收执法动态,主动听取人民法院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和规范行政行为的意见建议,探索推进涉税审判专业化。2022年,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1.加强行政执法制约监督。贯彻落实风险管理防范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依托税收大数据,统筹开展风险应对,加强税务监控和税务执法过程管控。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行为,提升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对2021年以及2022年部分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检查,以执法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卷归档四个方面为切入点,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责任落实意识。

2.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大力推进政务阳光透明,依法在内外网公开工作计划、A级纳税人名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积极运用“泰税云”征纳沟通平台,降低企业的沟通成本和办税成本。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统一部分事项答复模板,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2022年,受理并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件。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

提升风险管理精度。立足“以数治税”,深化“大数据”创新应用,提高风险识别的精确度,提升监管质效。为确保2022年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有力有效防范化解留抵退税风险,结合县级局工作实际,充分运用“一体式”应用数据赋能工具和税务总局大数据云平台“税收数据空间”,全面开展留抵退税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对已完成的留抵退税数据开展自查,核实风险疑点数据,强化增值税发票风险管理。

(十)坚持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1.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度。坚持把方向、管全局、谋大事,在组织收入、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中,落实落细主体责任,确保重要税收工作都在党委的集中领导之下进行决策。严格落实党的组织原则,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履行直接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细化落实到每名干部职工身上。

2.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精神上有追求,能力上有提升,业绩上有突破”为干部队伍建设总体目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公正廉洁的执法队伍。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重点围绕民法典、党内法规以及税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通过组织开展网上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推动领导干部养成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行为习惯。

3.做好涉税涉费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开展“产品体验师”“大走访、送政策、问需求”等各类活动40余场。依托“泰税云”平台开展线上直播11次,累计访问23273人次。我局“走流程、听建议”活动被《中国税务报》头版和税务总局微信公众号报道。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着力夯实税收法治基础。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调整税收关系、规范税收秩序,促进税收健康和谐发展。全面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提升法治在税收工作中的基础保障作用。

(二)以依法征收为原则,助力泰兴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局组织收入工作要求,坚持讲政治、优服务、扛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实现税收与经济的良性互动、同向发展。定期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收入完成情况,对组织收入存在疑点的地方提出分析建议,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机制。

(三)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推动税费服务效能再提升。加强对退税、新办套餐、办税时长等重点指标的动态监控,强化内外部的沟通衔接,主动聚焦纳税人需求,进一步排查问题堵点,优化服务流程。积极探索并完善税务网格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更加广泛开放的网格化服务体系,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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