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6 14:59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我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地方政府及省局关于推进全面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扣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政务公开要求,全力推动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在主动公开方面

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并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的获得感、满意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全年度在外网“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发布信息2048条,在“保税区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45条。

(二)在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度,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方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工作规范。优化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规范公开流程,保持依申请公开渠道畅通,更好满足申请人的个性化合理需求。

(三)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等要求,针对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单位实际,全面梳理公开范围和内容,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和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核和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沟通机制,确保各类政府信息及时、规范公开。

(四)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保税区税务局网站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要求,依托外网栏目频道,全面加强信息内容的发布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采编、审批及发布全流程,落实栏目内容第一责任人制度,强化分管领导及总审核岗的工作责任,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各项权利。

(五)在监督保障方面

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组织绩效考核,持续做好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常态化监测,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组织各级干部学习政务公开类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提升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提升各类信息公开的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激发公众参与的积极性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与地方相关单位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下一步着重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落实税收新政策内容,全面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审批流程,强化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等;二是畅通与地方相关部门互动交流,完善信息公开协同办理机制,全面提升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与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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