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天宁区税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7 15:23 | 来源: 天宁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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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天宁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学习重要内容,通过多种方式开展法治理论学习,各类会议集中学法10余次,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和依法治税能力水平得以有效提升。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第五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 活动,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是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科学预判收入趋势,加强数据采集,牢牢掌握组织收入主动权。精确测算政策性减收影响,健全动态目标管理,加强统筹调度,多次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收入情况。成立退税减税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退税减税各项工作高效运转,积极推进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二是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聚焦精细服务,大力推广“非接触式”的办税途径,推动145项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按照征管职责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办税程序,提升办税服务质效。组建退税集约化处理团队,快速响应纳税人退税申请,从快处理退税流程。三是加强税法宣传辅导。开展线上线下税收政策辅导20余场次,累计辅导纳税人3万余人次,发放宣传辅导手册5000余册,发送各类提示提醒信息20万余条。
(三)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重大决策程序制度。落实局党委议事决策制度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凡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项目、大额资金使用等一律经集体审议,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二是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由6名公职律师和5名外聘律师组成法律顾问团队,为我局重大涉税法律事项提供法律咨询。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入推行“三项制度”。组织完成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动态更新维护,常态化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完成77户次执法音像记录,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二是规范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长三角税务处罚裁量基准,严格落实“首违不罚”制度,全年452户企业享受“首违不罚”。三是深化与法院、检察院的合作。在破产案件涉税处理、税费征缴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协作,完成首笔法院判决执行的民间借贷利息个人所得税征收,入库个人所得税36.28万元,全年申报破产债权75户,入库税费600余万元。四是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扎实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参考工作,参考7人通过7人,通过率100%。多次开展内部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
(五)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扛起维稳责任,紧密围绕各项重点工作,积极落实好各项信访维稳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定期开展摸底排查,特别是在各重大节日前期,加大对重点群体、涉税敏感事项的排查化解力度。
(六)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做好退税减税督察工作。制定《退税减税政策落实督察督办工作方案》,开展退税减税政策落实情况督察,重点留抵退税对“一册三表”、留抵退税进度、留抵退税风险任务进行抽查检查,督促整改落实。二是定期开展日常督察。对每季度下发的政策落实风险任务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共发现问题16个,均完成整改。对稽查移送8户的案件开展“一案双查”执法合法性分析。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发布信息36条。
(七)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是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议事规则,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二是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压实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股室紧密配合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机制。
二、2023年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组织税费收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地生根,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
(二)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开展重点税源动态监控和经济税收调研分析,加强统筹,依法依规做好组织税费收入工作。
(三)持续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长三角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长三角“首违不罚”清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防止任意执法,围绕税收执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着力实现行政执法水平普遍提升。
(四)强化税收普法工作
认真开展“八五”普法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持久推进“法律七进”活动,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推进税收普法阵地建设,结合税收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税收普法宣传活动。
(五)加强内控机制建设
充分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开展税收执法考评和过错责任追究工作,运用好内控监督系统对日常税收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并及时纠正,以规范执法并防范执法风险。
(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进一步提升全局税务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及时更新知识,更好地适应新时期新税务的工作需要。继续做好执法资格考试备考工作,努力提高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夯实法治基础。